第六百七十八章 秦可卿:他心里比谁都清楚……
作者:林悦南兮   红楼之挽天倾最新章节     
    鸳鸯屋里,午后时分,日头正毒,屋中因无冰鉴,倒有几分炎热。

    贾珩吃了两牙西瓜,真是西瓜,红瓤艳艳,汁液横流,一口下去,只觉透心凉,正要拿起手帕,擦了擦嘴,却见容颜白皙如玉的少女,浅笑盈盈地递过来一方手帕。

    一时间,贾珩倒是怔了片刻,嗯,从来都是他给别人手帕。

    贾珩接过手帕,擦了擦嘴,看向鸭蛋脸面的少女,轻声说道:「别光看着我吃,你也吃点儿,挺甜的。」

    「哎。」鸳鸯轻轻应着,她方才也是一时看入了迷。

    拿起西瓜,小口食着,眉眼弯弯已成月牙,脸上的几个小雀斑都见着羞意。

    贾珩沉吟说道:「鸳鸯,过几天我去扬州,也要去金陵一趟,你有什么带到金陵的伯父伯母的,我也好送过去。」

    其实如果鸳鸯愿意,他倒也愿意带她南下。

    「大爷怎么又要走?」鸳鸯那闻言,张白腻如雪的鸭蛋脸面上见着诧异,放下手中的西瓜,语气担忧道:「这才回来没两天。」

    「没办法,天生就是劳碌命。」贾珩轻笑说着,凑近前去,道:「别动,帮你擦擦。」说着,拿过手帕轻轻擦了擦鸳鸯唇角的西瓜汁。

    鸳鸯玉颊羞红成霞,感受着容颜清隽的少年动作的体贴入微,几是被宠溺的感觉,心底羞喜与甜蜜交织一起。

    贾珩放下手帕,近前,轻轻拉着鸳鸯的手,轻声道:「鸳鸯。」

    明明相处不多,偏偏这般宠溺,而这恰恰是与人相处之精髓,越是相处日少,越是要特别对待。

    其实,在平鸳袭三人中,如论性情,自是平儿温和,袭人精明,鸳鸯爽利,但如论起身高,鸳鸯应该是三人当中最高的,嗯,当然咸宁那种职业选手禁止参赛。

    鸳鸯被对面少年温润、喜爱的目光打量的羞不自抑,垂眸说道:「的确有些东西要托大爷带过去,刚才还和袭人说,有段日子没去金陵见过二老了。」

    贾珩轻轻拥住鸳鸯,轻声道:「如是想家了,陪我一同去扬州就是,扬州离金陵也不太远,咱两个买上一些礼物去看看二老。」

    其实鸳鸯挺可怜,一直伺候贾母,直到鸳鸯娘没了,贾母都没有让鸳鸯前往南边儿奔丧,用袭人母亲去世回去奔丧,贾母说着袭人的一段儿言论,「给主子却讲不起这孝与不孝,若是他还跟我.....」

    不管出于何种目的解释,不放鸳鸯回去奔亲生父母之丧,都是不合情理的。

    「大爷去办正事儿,怎么好带着我?」鸳鸯闻言,芳心欢喜,扬起清丽脱俗的脸蛋儿,贝齿咬了咬下唇,秀气眉眼中见着惊讶。

    却是没有想着带着她去扬州。

    「你素来是个贴心的,带着你服侍,路上不知省了我多少心力。」贾珩温声说着,旋即,轻轻抚过鸳鸯的脸蛋儿,轻轻抚着少女耳际的一缕打着卷儿的秀发,道:「再说,你有多少年没回去了,人常言,子欲养而亲不待,也回去看看,如是我说,让二老接过来在京中做事,来回看顾也还便宜一些。」

    鸳鸯闻言,心头涌起阵阵暖流,听着少年的话,心底一时间有些意动,轻叹道:「老太太现在离不得我。」

    因为太过能干,导致贾母须臾之间离不得,甚至李纨、凤姐都多次这般说。

    贾珩拉过鸳鸯的手,看向犹疑不决的少女,笑道:「我去和老太太说,因为还有林妹妹那边儿要去一趟扬州和林姑父团聚,再去姑苏祭拜一下姑母,你这个老太太房里的人,顺便走一趟正合适不过了,咱们一同去看看二老。」

    其实稍微冷酷一些想,贾母可能不仅仅不考虑鸳鸯的感受,也不太注重黛玉的情感需求。

    当然鸳鸯是下

    人,但伺候这么久,哪怕是一条猫狗

    至于黛玉,感觉是宝玉的爱屋及乌,或者说宝玉的感受才是贾母第一注重的,不用举例,原著俯拾皆是。

    而这种情感解剖,在具备「维德式极端理智」的冷峻、犀利之美的同时,往往有着血淋淋的残酷。

    鸳鸯点了点头,目光失神,怔怔看向那少年,一时间,鼻头发酸,只觉甜蜜、感动又有些不真实。

    这般一个好的人,怎么就让她遇上了呢?

    贾珩轻轻刮了刮鸳鸯的高鼻梁,在少女嗔视的目光中,轻轻凑近脸颊。两个人亲昵了好一会儿,贾珩自是得了机会去堆着雪人。

    对于暖冬无雪的担忧明显有些多余,尽管去年没有大寒大雪,但因为小冰河气候的影响,雹子倒也不小。

    「晌午了,你也躺着歇会儿,我也该走了。」贾珩对已是羞得一张鸭蛋脸面脸颊,酡红如桃蕊,酥软倒在自家怀里的鸳鸯附耳说道。

    鸳鸯闻言,睁开水润莹光的眼眸,秀眉之下,目光定定地看向少年,心底生出丝丝缕缕的甜蜜,而目光深处见着几丝不可觉察的依恋,轻声说道:「珩大爷去吧。」

    两人之间别后匆匆,如是一同陪他南下,或许能够多一些相处时间吧?

    待将贾珩送出厢房,鸳鸯刚在炕上坐定,整理好衣襟,轻轻抚着在身前油光明亮的辫子,略有几个小雀斑的鸭蛋脸面上,见着几分出神。

    就在这时,袭人从外间挑动珠帘进来,少女肌肤莹润的玫红脸蛋儿上笑意流波,问道:「珩大爷走了?」

    鸳鸯回转神思,道:「已经走了,你先坐着,我收拾收拾东西。」说着来到几案上,收拾着瓜皮。

    袭人在一旁的炕几上落座下来,看着忙碌不停的鸳鸯,感慨说道:「姐姐真是个有福气的。」

    说着,目光不由失神,当初她与鸳鸯姐姐都在老太太屋里,后来她想方设法去了宝二爷房里,本以为是个好去处,不想历经种种,反而成了孤魂野鬼一样,两头不靠。

    大姑娘一心想着当出家尼姑,宝二爷那边儿,好马不吃回头草,不好再回去了。

    「天下的事儿,未必都遂心如意的,倒也不能乐过头了去。」鸳鸯收拾干净桌上的东西,随口说着,似是很矜持,但弯弯细眉下的明眸却见着欣喜流溢。

    袭人听着鸳鸯的话,娇媚如桃蕊的笑容凝了凝,分明被这番「凡尔赛」的言论,说的心思复杂莫名,近前,笑着捉怪说道:「姐姐这话说的也太招人恨了一些,让我们这些无依无靠的可怎么活?」

    鸳鸯笑了一阵,拉过袭人的手,看着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轻笑说道:「刚才我和他提起你的事儿,他说和琏二奶奶说说,让你去照顾林姑娘,等三二年后,再许你一个好归宿。」

    袭人闻言,先是一喜,旋即,精明眉眼中现出思索,喃喃说道:「照顾林姑娘?」

    鸳鸯低声道:「大爷要出一趟远门,林姑娘可能也要去,许是见着上次你随着云姑娘和三姑娘出去,是个体贴得用的,就让你照顾林姑娘,对了,你和大姑娘都去了哪儿玩着?」

    这些话贾珩自是没有说,但鸳鸯作为贾母的小秘书,情商甚高,这等慰贴的话,亲近而自然,而且还借机套着袭人的话,打探着情郎在外的情形,或者说对随贾珩一同南下的某种憧憬。

    「那我去伺候林姑娘也好。」袭人心头暗松了一口气,少顷,暂且压下对那「好归宿」的纠结,笑意盈盈地回着鸳鸯的话,道:「姐姐说上次呀,去了洛阳,开封,云姑娘贪玩,闹着大爷去了不少地方游玩,什么老君山,白马寺,还有什么石窟,开封那边儿也有不少名胜,珩大爷都陪着云姑娘还有三姑娘去了,我倒也跟着瞧了

    不少景,对了,还有公主、郡主两个,就是上次咱们府上来过的两位贵人,姐姐也是见过的吧?」

    先前也算是见过了大世面,公主、郡主都见到了。

    可以说,正因如此,少女心底隐隐藏着一股不甘,凭什么同样都是老太太屋里出来的,鸳鸯姐姐就能成为贾族族长的姨娘,而自己只能在将来随意配了小子。

    这就是为什么长期游走在权贵身旁的掮客,总以为自己成了圈子的一员,或是某些外围,自诩见识了猛虎,再也看不上鬣狗。

    但这些人忘了,猛虎只吃新鲜的生食,唯有鬣狗才是不嫌蛆蝇横生的食腐动物。

    鸳鸯听着袭人的描绘,白腻如雪的鸭蛋脸面,正自出神,闻听此言,点了点头,俏声道:「先前是见过好几回,看着也是温柔和气,知书达理的。」

    袭人柔声说道:「后来大爷忙着官面的事儿,河南那边儿一直下雨,倒也没再玩着了,不过后来去了徐州,在船上见了不少景致。」

    说着,自顾自笑了起来。

    但当初去了洛阳不少名胜古迹,甚至还陪着两位公主去了行宫的后花园赏玩夏景,在湖上划船,那般无忧无虑的快乐,真希望一辈子

    念及此处,袭人抿了抿唇,原本精明伶俐的眉眼之间,已见着几分怅然若失。

    鸳鸯从袭人描摹的那副场景中回转神思,道:「那也挺好的,他是这么说的,我原本是想劝着他,让你去服侍他的。」

    说着,就将一双笑意莹润的眸子,看向袭人,留意着袭人眉眼间神色变化,毕竟从小一起长大,这点儿观察能力还是有着。

    袭人果然眉眼难掩一丝喜色流溢,但口中却道:「鸳鸯姐姐,我何时有那般奢想,再说,大爷_..他也定是断断不应的。」

    鸳鸯笑了笑,只是看着袭人,也不言语,倒是让袭人心思莫名,也不知说什么才好。

    之后,贾珩也没有再去黛玉那边儿,决定给自己的......心情好好放个假,回来之后,游走花丛,身心俱疲好伐?

    返回家中准备看看锦衣府搜集的盐商资料,一来为南下做着准备,二来也为备战做着准备。

    来到花厅,却见秦可卿、尤二姐、尤三姐,桃红柳绿,莺莺燕燕围拢着一桌,此外还有一个宝钗,四人正在摸着麻将,贾珩见此,目光凝了凝,心头生出一股安宁,现在好似全明星阵容。

    见着贾珩回来,众人都是抬眸看向那少年。「夫君,回来了?」秦可卿盈盈起身,柔声问道。

    贾珩点了点头,看向容色华艳,一袭丹红衣裙的自家妻子,落座下来,轻声道:「你让人去岳丈家送送信了吗?」

    「没呢,吃饭之后,念叨着和她们玩着麻将,玩着玩着倒是有些忘了。」秦可卿神色恍然,嫣然一笑,柔声道。

    夫君这又是从哪回来的?这蟒服身上的熏香味道,又是比之寻常大为不同,这是闻都闻没过的品种。

    薛妹妹身上冷香丸气味,她都知道,而她身上的熏香,薛妹妹也记下了,还有尤二姐、尤三姐,晴雯都差不多记下了。

    所以,这又是哪一个?

    事实上,女子的嗅觉都很是灵敏,尤其是对不属于己的香气感知更为敏锐。

    贾珩将到嘴的「那就少玩点儿麻将」给咽回去,看着丽人似笑非笑的眉眼,温声说道:「那我等会儿打发人去送信,明天也让鲸卿一同过去。」

    几个正打着麻将的莺莺燕燕,早已停了玩麻将,眉目含笑,眼波盈盈地看着两口子说话。

    秦可卿笑了笑,轻声说道:「夫君不用重复送了,我这会儿想起来了,吃饭时候已着人送过信了,

    原是想着夫君还有别的事儿羁绊着,不定是明个儿去不成呢,还犹豫着是不是要提前知会一声。」

    贾珩目光温煦,轻声说道:「这两天都念叨着这件事儿,回来这般久,没和岳父见过面了,只是刚刚回来,几个衙门的公务搅合在一起,忙了一些。」

    明明打发了人去,偏偏说忘了,还有,夫君还有别的事儿羁绊,是别的事儿,还是别的人?

    这些女人说话,已经开始弯弯绕起来,就和宝钗的「你们通今博古,才知道负荆请罪,我不知道什么叫负荆请罪"一般。

    见着两口子话里有话,正在拿着麻将的几人,知道底细的尤三姐已是掩嘴轻笑,而宝钗水润杏眸中也见着几分有趣。

    所以,究竟几个衙门呀?

    贾珩看了一眼几人,轻声道:「可卿,你们先玩着麻将,我去书房看看簿册。」待贾珩离去,尤三姐眸光闪了闪,轻声问道:「姐姐,大爷他?」

    宝钗也将梨蕊雪腻的脸蛋儿,担忧地看向容色绝艳的丽人。

    秦可卿坐在绣墩上,拿起一张麻将,似嗔似恼道:「他心里比谁都清楚,咱们玩着麻将,不管他。」

    夫君虽然.....但依然是将她放在紧要位置的。

    渭南县,恭陵

    四周林木遮蔽的青砖瓦房中,藤椅上,一个身形微胖的老者坐在藤椅上,正在翻阅着书,目光不时现出思索。

    忠顺王自削爵之后,就在陵寝中放,因为齐郡王陈澄平常予以照顾,而楚王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是一位上了岁数的亲王,也没人真的让其去做苦役搬运土木。

    于是忠顺王提前过上了退休生活,少走十年弯路。

    而近半年的圈禁生涯,又不用劳作,吃饱睡,睡饱吃,忠顺王的体型甚至还胖了许多。

    齐王拿着一壶酒,晃动着一身肥肉,几乎是螃蟹横行般走进草棚,看向那布衣老者,唤了一声道:「伯父。」

    因为忠顺王被削了爵以后,废为庶人,自然不能像以前那般称呼。

    「大侄子,过来了?」忠顺王放下手中的书本,问道:「大侄子,这次又是带的什么酒?」

    或许从昔日位高权重的国家宗藩,执掌内务府的天子长兄,落到如今阶下之囚的心态落差,酒水能够起到自我麻醉的效果,忠顺王最近偏爱品尝地方各地的酒,似在落寞的夜间,于半醉半醒时忘却苦涩。

    「这次是江南的绿蚁酒。」齐郡王笑了笑,然后唤着身后的小厮提着食盒,摆着酒菜。

    旋即,亲自提起酒壶给对面的忠顺王斟酒,伴随着「哗啦啦」酒浆的流淌声音响起,一股清冽酒香氤氲逸散开来。

    忠顺王正要举起酒盅,忽而听到齐郡王陈澄说道:「伯父可知道那贾珩小儿回京了,父皇又升了他一等伯。」

    忠顺王手中酒盅一顿,原本平静祥和的面容上,现出丝丝戾气,冷声说道:「小儿最近又为何晋爵,岂能这般任情喜怒,滥赏无功?」

    皇陵之内都是忙碌的工匠,消息闭塞,除却知道贾珩上次在河南平乱成功,受封永宁伯后,忠顺王当天气的一宿没有睡好。

    齐郡王叹了一口气,道:「伯父莫恼,现在那小儿刚刚立了功劳,气焰正盛,现在父皇待他倒像亲儿子一般,红的发紫,小侄和楚王都盖了过去。」

    「先前不是封爵伯爵,现在又给着爵位,是何道理?」忠顺王沉声道。

    齐郡王沉声道:「这次说是在河南和淮扬两地治河劳苦功高,父皇说武勋不好封赏文职,所以就晋爵至一等,算是酬功。」

    忠顺王目光阴沉片刻,森然道:「这般年纪轻轻,就已是一等伯,

    以后死期不远。」齐郡王诧异了下,放下酒盅,道:「伯父此言何意?」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忠顺王苍老面容上见着思索,冷声说道:「老夫倒是恨不得他赶紧封侯,最好不到二十都封了郡王,然后封无可封,赏无可赏,那时候就是抄家灭门之祸。」

    现在的忠顺王就像躺平绝望之后的加速党,恨不得一脚油门踩到底,立刻要看烟花,要看天下大乱,立刻要看血流成河。

    齐郡王沉吟片刻,肥肉挤在一起的绿豆小眼闪烁着精光,大抵想说伯父,这么一说,那小儿再耀武扬威五十年,然后寿终正寝,死不瞑目?

    齐郡王道:「伯父,不能坐视小儿势大,好在,听说现在文臣都恨极了他,现在他只差一场败仗,只要在东虏战事上吃了败仗,那时,朝廷再无他立足之地。」

    忠顺王点了点头,目中寒芒闪烁,道:「但愿如此。」

    以宫里那位的薄凉,真的吃了败仗,他的今天就是小儿的明天,不,小儿的明天会更加凄惨!

    就在两人叙话之时,外间小吏附耳说了几句。

    齐郡王面色微动,作恼道:「还不将人请过来。」

    不多时,抬眸望去,却见进来着,一着锦袍斓衫,三十出头,面容儒雅,此刻紧皱的眉头下,目光阴鸷。

    而另外一人二十出头,着武士劲装,腰间悬着一把宝刀,身形魁梧,人高马大,面容粗犷,目藏神芒。

    三十出头的中年人,是忠顺王的长子,其名陈泓,而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则是四川总督高仲平之子高镛,两人刚从四川过来。

    齐郡王道:「伯父,堂兄,我就打扰了,你们慢慢叙话。」说着,给小吏使了个眼色,出了草棚。

    忠顺王闻言,看向自家儿子陈泓,起得身来,面色激动的颌下胡须都微微颤抖着,唤道:「泓儿。」

    自打陈泓随着岳父高仲平入川以来,一晃好几年过去,除却每年来京庆贺,父子两人几乎很少见面。

    当然,忠顺王在京城中权重一方,潇洒自在,也很少想起早年元配所生的王世子。陈泓面色苍白,眼眶含泪,近前「噗通」跪下,膝行几步,行礼道:「父王,您受苦了,儿子来晚了。」

    先前陈泓就想进京,但却为岳父四川总督高仲平劝阻,认为以后定有变故,故,让其留意一番朝廷局势。

    等到六月初,果然崇平帝下了圣旨,上谕世子陈泓为忠顺郡王,降等承袭忠顺爵位,因恭陵一案的风波,才算彻底了结。

    其实,在河南洛阳二藩被严厉处置后,天家为了维持表面上宗族亲睦的体面,崇平帝的施恩示仁之举。

    首先是对卫郑两藩相关宗室,降爵承袭,其次就是对忠顺王一脉施恩,由王世子承郡王之爵,携家眷返京。

    事实上,宗室并非谋反大罪,也不可能直接牵连所有子弟,但忠顺亲王的政治生命无疑是彻底终结。

    忠顺王连忙近前搀扶着陈泓,说道:「泓儿,快起来。」

    说着,拉着陈泓在竹椅上落座。

    「父王的事儿,儿子听说了。」陈泓面色悲戚,目带泪光,心头复杂。父王何其糊涂,怎么能够打着太上皇皇陵的主意?

    忠顺王叹了一口气,道:「泓儿,一言难尽,只是为父虽有可罪之处,但按着以往的功劳,也不至于沦落到废为庶人的地步,说来说去,还是那上蹿下跳的贾珩小儿,在圣上耳边进着谗言,你要为我报仇才是。」

    陈泓低声道:「父王放心,我这次回来,就是要讨回公道!」

    高镛也道:「伯父放心,父亲也知道朝局的一些变化,深感震惊和不解。」

    高仲平作为崇平帝

    的得力大将,深知崇平帝即位后的雄心壮志以及对以四王八公为主的开国勋国是什么态度,见贾珩以宁国庶支身份,又是一介少年,竟在大汉朝堂呼风唤雨,颇为惊讶。

    忠顺王转眸看向高家的三儿子,道:「贤侄有所不知,现在那贾珩小儿仗着微薄功劳,在朝堂上无法无天,圣上也被他花言巧语给蒙的五迷三道。」

    陈泓皱了皱眉,疑惑问道:「父王,儿子这次过来,也打听了不少这贾珩,年纪轻轻,怎么就成了这一步?」

    他的父亲对当今圣上是有拥立之功的,不说皇陵坍塌的事儿,怎么会吃了不少那贾珩的亏?听府上几位父亲的侧妃说,这人领着锦衣府卫到王府耀武扬威,都狂到没边儿了!

    「这贾珩小儿,他就是一个幸进之徒,无耻之徒!他区区宁国府的普通子弟,走着你晋阳公主府的门路,用平虏两个字,诓得圣上的看重,这才一步步从介布衣,才混到伯爵,不久前,河南立了一些微末功劳,圣上又晋了他一等伯。」忠顺王冷声说道。

    说着,瞥了一眼正在认真倾听的高镛,心头一动,挑拨说道:「现在为父听你齐王堂弟说,你皇叔现在不仅要用一个少年去平虏,还想着要将咸宁侄女嫁给他,一个幸进之徒而已。」

    此言一出,原本凝眉思索的高镛,脸色刷地阴沉如铁,低声道:「伯父说圣上要将咸宁公主嫁给这贾子钰?」

    忠顺王做出一时失言之状,连忙说道:「这我也是听说,咸宁去了河南陪着贾珩小儿一同平叛,朝夕相处,现在闹得满城风雨。」

    高镛闻言,额头青筋暴起,拳头攥的嘎吱嘎吱直响。

    高镛天生神力,自幼习武,早些年随父高仲平在京中时,那时仅仅十六七岁的高镛,就一眼看中十一二岁就已亭亭玉立的咸宁公主,为其英丽风姿心折。

    后来随着父亲高仲平前往四川督镇地方,哪怕在镇压四川土司的叛乱时,对咸宁公主念念不忘,不知推辞了多少巴蜀之地名门望族对高家的攀附,一门心思就想等着尚配公主。

    先前端容贵妃还提及过,高镛之母周氏来信,提出要求娶咸宁公主。

    此刻,随着年岁渐长,愈发将咸宁公主视若禁脔。「伯父,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高镛急声问道。

    忠顺王沉吟说道:「老夫也是听说,但这贾珩小儿已有家室,也不知宫里圣上是怎么想着,许是见小儿在河南立了平叛之功,就想着就赐婚,也说不定。」

    高镛脸色阴沉如水,道:「只是内乱而已,也配着赐婚?」

    平定一个中原叛乱而已,不过剿灭了一些刚刚扔下锄头的民夫、丁壮,竟然也能让宫里圣上尚配公主,简直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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