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八百一十章 天下之大
作者:水刃山   少年大将军最新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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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娶她不是三心二意,也不是哗众取宠,不过多多少少有些自暴自弃的想法,海棠树下的那人从自己的身边错过,娶什么不是娶呢,反正都差不多的,哪怕是一头猪,若是大甘李氏不说什么,他也娶的。

    什么时候她的影子在他心里的位置越来越重,渐渐让他忘了那株海棠,只是忘又怎会容易,一曲刺沁寒,怕是他的绝唱了。

    还好,同谷梁泪在一起的日子,喜多于忧,甚好,和她在一起,总能叫自己活得有几分人样。

    一步凤鸣响。

    那个出身魔门的妃子终于站在了后宫权力的巅峰,可喜可贺,只是为何渐行渐远渐无书,生分了,陌生了,也有了淡淡的戒备,权力香甜,入腹五分饱食,五分寒毒,吞得越多,毒性就越烈,毒入骨髓便也活不成了。一直不知道她有没有后悔,其实他亦有小人之心,多想看着她在自己面前痛哭流涕,道一句悔不该当初,嘿,着相了,更加觉着自己不过是个凡夫俗子,常人有得七情六欲自己都有的,只是自己装模作样的功力更胜一筹罢了。

    她应该会后悔吧,他一日不死,卓城怎可能真正变了天呢,女人还是心软,杀人的时候不够心狠……大抵上她只对他心软过吧,算了,想那么多有何用,送她回宜州,此生再也不见。

    呸!若叫说实话,他是真想指着那个叫南陌的女人鼻子骂她一顿才解气,凭什么自己便得让着她!谁还不是爹亲娘爱的……算了,自己就是个爹娘恨不得自己死的人,到底和别人不一样的。

    一步入凡尘。

    没了武功的自己更像个凡人吧,竟然被个蠢女人挟持,呵,同样是自己的妹妹……错了,论辈分好像是自己姑姑,一个聪明,善解人意,一个蠢,蠢得无可救药。当个普通人的滋味挺好,不过如果自己一开始便是寻常百姓,约莫也不觉得当个普通人有什么好,只有从山巅走下来,才知道山脚下的风景也别有一番滋味……这话说来有点恶心,让他自己也不信,什么平淡是真都是骗人的鬼话,攀不到山顶,便说山下也有好风景,话是没错,但是到底领会不到一览众山小的风采,不痛不痒的呻吟几句不过是装腔作势的丑陋姿态,人到底还是要往山顶走,上去了可以再下来,然后感慨一句山巅也不过如此。嗯,这样就能应了一句话,贱人就是矫情。

    听说乐裳也变成高手了?啧啧,笨成那样的,真不容易,不过在屏山的日子也算逍遥。

    再有一步,其实他很不想走。

    那个脸上带伤的女人,第一眼见到的时候,清清冷冷,少言寡语,兴许是想起了祖山的长宁,便觉亏欠了她一分,早知今日,当初就该弄死她!没杀她也就算了,仙人峰下真不知道怎么就还救了她一命,每每想起来的时候,就恨不得自刎谢罪,人作孽不可活啊!

    还好,下一步总能遇上点高兴的事。

    横、斜、疏、瘦,翩若惊鸿,说梅花,就有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诗句,睹物思人,这世上便没有一朵梅花能盖过那个白衣倩影的清丽,可惜,遭了天妒,断脉之症,连鬼老都束手无策,也是,若她站得起来,这世上怕是有许多人要黯然失色了。无意苦争春,一任群芳妒,恬静自在,说得再多,也逃不过馋了人家姑娘的色心,就是她那个弟弟不好相处,好像人人都欠了他三百两银子。

    此行北上,好像那枚发簪自己还带在身上,不过为何会带着这枚发簪,又是什么时候带着的,竟然没有一点记忆,怪了!

    再踏一步,刀光剑影。

    秀同城里,怕是半生之中离死亡最近的一次,蒙厥拨汗,放虎归山,终于自食其果,若非小星山相救,自己早都化成了枯骨。对了,还有一个桑海墨卿,好看的女人最喜骗人,偏生看不穿红粉骷髅的险恶。

    一步漠北谣。

    大甘很大,放眼天下却还是小了。西域,东海,这次是漠北,天下之大让他大开眼界,想想卓城的城墙,在这个天下里也不过是几块石头罢了。儿郎便该纵马漠北之北,在那片看不到边的草海上驰骋,比起漠北,西域和东海都只能算是沧海一粟。

    说起来自己也是个灾星,走到哪里,那里就是烽火连天,血流成河。说杀一人为贼,杀万万人为雄,其实贼就是贼,杀再多的人,也不过是个大些的贼罢了。

    若有一日自己会死,就不知道会死在刀下还是剑下,干脆从马背上掉下来摔死,最好能一觉不醒,无苦无痛。

    一步扰半生。

    天火,渊雪……何必呢,如果不知道该多好,守着弃名楼当个逍遥王爷,不管那些神仙事,乐得做个散淡人。但是知道就是知道,掩耳盗铃的事没脸做得出来。似乎血里有风,注定此生都要漂泊。

    一步宫门变。

    这太子之位终于尘埃落定,斗了这么多年,死了那么多人,多少人卷入皇权之争,王公大臣,诸子百家,世外高人,还有普普通通的百姓,或无意,或有意,都在那个漩涡之中不能自拔。他比旁人强一些,可以站在风暴之外,即便如此,也差点被先帝在宫门前赐死。其实这件事也怨不得万隆帝当初,谁叫他手上沾染了李家袍泽的血最多呢,多到连皇太后,自己的亲奶奶都想杀了他,就怕有朝一日朝堂上下没有人能制得住他。宁可平庸,宁可纸醉金迷,也不想在如今的李家多一个许是能搅得天翻地覆的混世魔王。老人家求稳,求个一成不变,不怨她,其实他也知道的很清楚,他的权势,除非暗杀,堂堂正正的以势压人已经来不及了,巡检司和牧天狼成了气候,他想当天子,似乎不算难。正因为如此,才会被人忌惮,慢慢变得嫉恨。